问题 | 上海出入境通行证办理地点在哪 |
释义 | 上海出入境通行证办理地点: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窗口。 办理条件:申请人因国籍冲突、香港(澳门)定居类进入许可、丢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大陆赴台无有效证件等情况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规定了办理条件和出入境通行证的有效期。 法律分析 一、上海出入境通行证办理的地点在哪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窗口(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接收申请 二、上海出入境通行证的办理条件 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由其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并制作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在内地居民获得香港(澳门)定居类进入许可;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丢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大陆居民赴台期间,因所持证件逾期、遗失、损毁等情形没有有效证件无法入境的,以及在台湾出生的大陆居民子女返回大陆的。 三、上海出入境通行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2011年11月2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1年12月22日发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以由本人向边境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出入境通行证,并从公安部规定的口岸出入境。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的,可为其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公民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为其签发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 结语 上海出入境通行证的办理地点位于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窗口(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可根据不同情况,如国籍冲突、内地居民获得香港(澳门)定居类进入许可、香港(澳门)居民丢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向相应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出入境通行证。根据具体情况,出入境通行证可为申请人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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