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绝服兵役根据实际情况政府会做出以下两种处分: 1、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服从兵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对于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2、现役军人拒绝服从兵役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服兵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24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2、对于男性来说,农业户口需要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需要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对于女性来说,需要有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2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七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