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疑罪从无原则 |
释义 | 一、疑罪从无原则包括什么 1、疑罪从无原则包括: (1)疑罪出现刑事证明不能证实的状况,被告人是否犯罪,没有合法合理的证据支撑,全案没有充分的证据,无法证明; (2)疑罪必须依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处理,由于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是否犯罪,此时应尊重被告人的人格尊严; (3)被告人不承担疑罪的证明责任,法律主张人生而无罪,所以被告人不需要提供自己无罪的证明,而是由追诉侦查机关提供被告人犯罪的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疑罪从无原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疑罪从无原则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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