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首先进入手机系统,找到爱山东泉城办APP,点击爱山东泉城办图标进入; 2.进入爱山东泉城办APP,选择相应的登录方式进行账号的登录; 3.登录爱山东泉城办APP账号成功后,点击右下角我的进入,查看账号是否实名认证; 4.点击首页,进入首页,点击右上方的更多进入; 5.进入我的应用,找到公积金服务,点击下方的公积金提取进入; 6.进入公积金提取,弹出授权,授权完毕后就可以操作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