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爱山东公积金提取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首先进入手机系统,找到爱山东泉城办APP,点击爱山东泉城办图标进入;
    2.进入爱山东泉城办APP,选择相应的登录方式进行账号的登录;
    3.登录爱山东泉城办APP账号成功后,点击右下角我的进入,查看账号是否实名认证;
    4.点击首页,进入首页,点击右上方的更多进入;
    5.进入我的应用,找到公积金服务,点击下方的公积金提取进入;
    6.进入公积金提取,弹出授权,授权完毕后就可以操作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3: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