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案件情节、导致结果比较严重,则可能自诉案件转为公诉案件的情形。比如,侮辱、诽谤案件中,已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则转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介入侦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包括在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中,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由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