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业人员不可以经商办企业。因为事业单位人员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不正当的交易。公务员也不能够经商办企业。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会受到处分。 经商办企业六种情形: 1、经商办企业的; 2、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3、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4、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5、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