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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个部门应该负责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释义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可责令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具体应找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责任与解决方案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部门承担起责任来解决。在解决这个问题时,首先应该由劳动部门负责监督和协调相关事宜,确保雇主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财政部门可以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从而减少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此外,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机制,加强法律援助,为受害农民工提供法律保障和维权渠道。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及时维权。综上所述,通过多部门的合作与努力,才能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结语
    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和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投诉和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侵害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甚至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政府部门应承担责任,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的法律机制和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只有多部门合作与努力,才能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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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21: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