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罪犯不得假释? |
释义 | 对于累犯,无论犯罪种类,都不适用;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暴力犯罪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贪污罪情节严重,被判缓期执行死刑后减为无期徒刑终身监禁的罪犯,不得减刑。 法律分析 1、累犯,无论犯那种罪都不可适用;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 罪分子; 3、犯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决定缓刑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不得减刑。 拓展延伸 哪些罪犯不符合假释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有一些罪犯不符合假释条件。首先,重罪犯,如谋杀、强奸等严重犯罪的罪犯,通常不被允许假释。其次,累犯也可能不符合假释条件,因为他们被认为是高风险再犯的群体。此外,对于那些犯有恶意犯罪、组织犯罪、涉及恐怖主义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通常也不会被批准假释。此外,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不良,违反监狱规定,或者没有参与改造和教育项目,也可能被认为不符合假释条件。总之,假释的准许与罪犯的犯罪性质、犯罪记录以及在监狱中的表现等因素有关。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有些罪犯不符合假释条件。重罪犯、累犯以及涉及严重犯罪的罪犯通常不被允许假释。恶意犯罪、组织犯罪、涉及恐怖主义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也不会被批准假释。此外,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和参与改造教育项目也是考虑因素。假释的准许与罪犯的犯罪性质、犯罪记录及在监狱中的表现有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第八十五条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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