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融资租赁合同起租手续 |
释义 | 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起租的认定为,承租人将租赁设备列入财务融资租人固定资产账簿,并在租赁设备上粘贴租赁资产标签,或喷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标志;起租日是出租人为承租人支付的全部费用可以确定或者基本确定的时日,一般为承租人实际接收租赁物件的日期。 一、租赁公司偷偷收车合法吗 一般情况下,租赁公司偷偷进行收车不合法。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延期履行了支付租金的义务,出租人是不可以直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也不可以直接收回租赁物,而是需要经过催告,如果承租人在经过催告之后仍不支付租金的话,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或者要求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二、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之间的区别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有三点: 1、功能不同。由于租赁公司可以提供现成的融资租赁资产,企业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获得和安装少量资金投入使用,并能迅速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可以缩短项目建设期,有效规避市场风险,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的市场机会。经营租赁行为可以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需但不想拥有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2、两者的判断方法不同。融资租赁资产由专业租赁公司购买,然后租赁给需要使用的企业。融资租赁本质上是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灵活方式,但远高于直接购买。商业租赁不同,只转移资产使用权,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仍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按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租赁期满的商业租赁资产由承租人归还; 3、租赁程序不同。租赁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选择,然后寻找租赁企业,融资租赁设备由租赁企业购买或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选择。 三、什么是动产质押融资 企业动产质押融资指企业将动产放在银行指定或认可的仓库作为质押物以进行贷款融资的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七百三十九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