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设立抵押? |
释义 | 不能,合同是无价值的,不能成为抵押品。能够抵押的是以下这些财产:(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融资租赁合同能否提前终止 能,但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者是解除合同。但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解约以及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终止合同的法定情形时,提前终止融资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能否设立 抵押合同无效,登记部门不应予以登记,登记的,相关人可以申请撤销登记。抵押合同是设立抵押登记的基础,如抵押合同无效,则抵押登记丧失了登记基础,有关当事人在先行民事诉讼认定抵押合同无效后,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抵押权符合法定程序。 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擅自抵押租赁物怎么办 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擅自抵押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坏、灭失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融资租赁合同谁是融资人 承租人。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与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也不承担责任。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的供货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融资租赁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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