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公积金转移如何办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办理流程和网上办理流程,以及住房公积金的特点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等特点,而公积金贷款则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包括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购买商品房的自筹资金、稳定的经济收入和信用良好等。 法律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1、将缴存人转入的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2、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联系函》。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 5、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二、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点击“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然后点击“公积金”,最后点击“全国住房公积金”; 2、点击底部“服务”页卡,进入后在“业务办理”选择“转移接续”; 3、进入这个页面后,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即可。 三、住房公积金的特点如下: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四、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综上所述,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拓展延伸 公积金转移流程:如何办理? 公积金转移是指将之前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到另一个城市或国家的公积金系统中。以下是一般的公积金转移流程: 1. 准备材料:转移前,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转移申请表格、申请人身份证、公积金卡、转移申请费等。 2. 网上预约:在转移前,需要在转移申请平台上进行网上预约,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3. 到指定部门办理:在预约后,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部门进行办理,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转移申请费。 4. 确认转移: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转移申请进行确认,并告知转移成功的日期和金额。 5. 修改密码:转移成功后,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修改密码,以便继续使用公积金系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或国家的公积金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可以参考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另外,公积金转移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或利息,具体费用和计算方式也可以在转移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结语 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包括在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填写申请书、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资金转移。网上办理流程简单,只需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点击相关页面即可。住房公积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等特点,职工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时,还需了解相关法规,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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