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异地是不是全额转移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积金办理异地转移业务,账户内的余额是全额转移的,本金和利息会一起转走。由于公积金贷款买房不同城市的政策不同,因此用户办理了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后,能否在当地贷款买房,需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但是,只是公积金异地转移,只要工作发生变动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因此账户内的余额是越多越好的。 二、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申请将在原来工作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所在地中心。 2、首先申请人要向转入地中心提出转移申请,要提供的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两份、其他用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3、如果是同一单位多位申请人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可以让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表》两份。 4、转入地中心会根据申请的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如果信息没有问题,就可以受理;反之,若信息有问题就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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