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种养殖业赔偿标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特种养殖补偿标准和经营性养殖场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特种养殖补偿标准包括耕地或蔬菜地的征用价格、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的征用价格以及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征用价格。经营性养殖场拆迁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主要是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 法律分析 一、特种养殖补偿标准 1.如果需要征用耕地或蔬菜地,将会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来计算。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经营性养殖场赔偿标准是多少 养殖场拆迁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主要是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 结语 特种养殖的补偿标准根据不同土地类型和征收目的有所不同,而经营性养殖场的赔偿标准则主要涉及停产停业损失和搬迁费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农民权益保护第七十七条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合法要求的权利,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给予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农民权益保护第七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过程中,不得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或者按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农民权益保护第七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文化、保险等有偿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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