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住房公积金如何异地贷款 |
释义 |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申请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10项办理材料。其中包括一份《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和两份复印件,以及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此外,还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月收入证明、已付购房款发票等材料。对于二手房贷款,还需要提供卖方产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付购房款资金托管凭证 法律分析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申请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以下办理材料:一份《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注:如户口为集体户,请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4.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及参与还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注:单身者提供一寸近期彩照两张并面签单身声明,离异未再婚者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 5.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参与还款人月收入证明原件各二份(证明三个月内有效,职工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基数认定其月收入的,可不提供收入证明)。 6.《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7.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 8.已付购房款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0.申请二手房贷款应于房屋产权过户之前提出借款申请,除应提供上述1至6项材料外,另需提供: (1)卖方产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付购房款资金托管凭证原件或已付购房款付款凭证原件及卖方面签已收妥购房首付资金的声明。 (4)买卖双方借款申请时面签的有效房地产买卖契约(文本由房屋登记部门提供)。 (5)房产评估报告原件一式二份(由各公积金承办银行所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异地贷款政策,即在其他城市就业的职工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在异地购房的,可向就业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申请人应准备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仅限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证明、异地贷款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格等证明材料。 2. 网上预约:申请人应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预约办理时间。 3. 到现场办理:申请人应按照预约时间,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4.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按照贷款申请表格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申请材料。 5. 审核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则办理异地贷款手续。 6.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7. 领取贷款:申请人应在贷款合同签订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确保所购房屋为住宅性质,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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