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家人提供的犯罪线索不算立功。通常来说以下三种情形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立功: 1、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2、犯罪分子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3、犯罪分子亲友为使犯罪分子“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 一、检举揭发他人窝藏犯罪行为的能否认定为立功 检举揭发他人窝藏犯罪行为的能认定为立功。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 二、立功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犯罪分子是可以立功的,立功的具体情形有: 1、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 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4、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