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针和第二针可以异地接种,但是疫苗种类必须一样,需要注意的是要保护个人信息。在信息流通方面,各地要确保如实记录并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要尽快研究将接种信息纳入健康码管理,力争实现新冠病毒疫苗跨省份和省内跨地市接种的全程信息互联互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