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签合同不代表不需要贴花。合同不是贴花的唯一凭证。除了合同,还有其他合同性质的凭证,如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法律分析 不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不需要贴花。合同并非贴花的唯一凭证。除了合同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也都是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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