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满十年是否有补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满十年辞职是否有补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劳动者满十年辞职,如果是主动自愿辞职的,没有补偿; 2、如果是因单位具有不缴纳社保、拖欠或无故克扣工资等行为而辞职的,则有补偿。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就是劳动者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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