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于定金是担保手段,需书面约定且数额不超过20%,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而订金是预付款,不具担保性质。在民法典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在于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是担保债务履行的一种方式,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此外,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并且必须实际交付。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而订金并非法律规定的概念,实际上它是预付款的一种形式。订金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方式,不具备担保性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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