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订金与定金有哪些不同? |
释义 |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于,定金是担保手段,必须书面约定,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交付定金不履行债务,而订金是预付款,不具备担保性质。在民法典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在于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履行债务。定金需要书面约定,并必须实际完成交付。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相比之下,订金并非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备担保性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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