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先付定金可以要求收款方开具发票,发票应当写明“定金”事项,并且按照定金金额开具发票。发票是完成约定的交货义务,即卖方在完成销售后开具给买方的记账凭证。而定金是合同约定的买方在卖方交货前支付给卖方的表示买方不会不履行合同的保证金。日后在完成交易后,定金一般会作为货款的一部分。因此,卖方无需专门针对定金开具发票——收取定金一般开具收据,以便买方作为临时的记账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