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低工资是多少,怎么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
释义 |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参考政府统计部分提供的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城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一般应等于当地社会低保和失业保险标准,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考虑同一地区不同区域和行业的特点,对不同经济发展区域和行业,可确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对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应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是按月确定,也可按周,日或小时确定,各种单位时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转换。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所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或提成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按时,日,月确定的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最低工资不包括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用,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再从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中扣除由劳动者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而是由用人单位另外支付这笔社会保险费用,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金额应是最低工资的标准。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最低工资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最低工资制度实施统一管理。最低工资标准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应自批准之日起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报纸上发布。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即使是在同一个地区,每年最低工资的标准都是不同的。所以说最低工资是多少,这个问题就是无答案。只有针对具体某个地区,同时具体到某个年份,那么才能清楚当年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有关工资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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