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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立案材料
释义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接收到案件,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将相关材料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属于口头报案或者举报的,应当写成笔录。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侦查后将相关材料移送检察院。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2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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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