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属于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属于债务重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以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组合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二、债务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债务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三、债务重组的风险把控 债务重组的风险把控主要才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1.借新还旧视同新设债权,应当重新办理担保,应做好新旧担保衔接。 2.抵质押财产被查封或有后顺位抵押的,不得办理借新还旧重组。 3.债权转让应真实、洁净,不得有兜底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