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二套房能否提取? |
释义 | 购买住房的限制条件:仅有一套住房的可提取全部存储余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可提取存储余额的60%,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自2010年9月30日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可提取。 法律分析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可以进行提取。 拓展延伸 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与限制 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与限制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申请人必须是有稳定工作的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并持有一定时间的公积金账户;其次,购买的二套房必须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限购条件;再次,申请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应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最后,购买的二套房应符合相关面积和价格限制。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有其他特定的条件和限制,具体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银行了解更详细的信息。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职工购买住房的提取额度与住房数量相关,且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可提取。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也需满足稳定工作、公积金账户、信用记录等要求。具体条件和限制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银行获取更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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