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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打车乘客开车门时撞上别的车乘客要负责吗
释义
    法律分析:第一,如果乘客在开门时确实进行了详细的观察,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未能观察到,而发生了开车门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是意外,乘客不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但如果乘客没尽到观察义务,有过错,就有可能构成犯罪,从而承担刑事责任了因为疏忽大意观察不仔细,那么开车门时发生意外导致他人死亡,则是过失致人死亡,若导致他人重伤,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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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