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间构成遗弃的情况: 1、将需要扶养的人移至危险场所。 2、离开需要扶养的人,如行为人离家出走,使应当受其扶养的人得不到扶养。 3、阻碍需要扶养的人接近扶养人。 4、不提供扶助,如不提供经历供给、不给予必要照料。要扶养的人遗留在危险场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