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自书遗嘱的,夫妻共同遗嘱可以由其中任何一方书写,然后签上双方的名字即可。如果是代书遗嘱,可以邀请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人书写,并签上夫妻的姓名即可。 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具有合法夫妻关系的夫和妻,基于共同的目的,在一个共同意思下所立的一份遗嘱。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及(或)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夫妻共同遗嘱应具备一下条件: 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 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 3、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限制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