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三期鉴定费用谁承担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民事纠纷三期鉴定费用谁承担 三期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先垫付,最后由责任方出(是按照责任比例来承担的)。三期鉴定在广东、上海、浙江、江苏较为普遍,一般均用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方面。三期鉴定是根据病历、出院小结等医疗资料做出,所以在医疗期间一定注意收集保管好这些材料,同时受害人也应该提醒医生在这些医疗资料上如实填写具体的病情。 二、司法鉴定机构应该由什么样的部门来监管 应该是由我们司法鉴定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双重监管,我之所以说双重监管就在于司法鉴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它既有包括程序性的内容也有包括技术性的内容,对于程序内容我认为行政主管部门可能起到更大的作用,而对于技术方面来说,行业协会应该起到更大的作用,所以双管齐下来解决这个司法鉴定机构从业的规范以及质量,我认为效果会更好。 三、司法鉴定规则是什么 司法鉴定规则是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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