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小区把人撞了怎么办 |
释义 | 警察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一、小区内撞死人构成交通事故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此,认定为交通事故的前提就是事故发生在道路上。而《道交法》中对道路的定义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目前,对于小区内的道路是否属于《道交法》中的道路,实践中存在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居民小区是居民比较封闭的生活区域,不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不属于《道交法》中规定的道路。所以,在小区范围内被车辆撞死不能构成道路交通事故。 第二种观点认为,小区内的道路用于公众通行,属于《道交法》中规定的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所以,在小区范围内被车辆撞死能构成道路交通事故。 二、小区内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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