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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姓名权受侵犯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针对不同侵权方式和造成的后果,公民可以采取不同民事救济方式:
    1.停止侵害。如果侵害行为正在发生,公民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或像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责令其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当侵害姓名权的行为致使受害人名誉遭到贬损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3.赔礼道歉。当侵权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一定损害,后果不是很严重,被害人能谅解的情况下,由侵害人向被害人口头或书面进行道歉。
    4.赔偿损失。对于物质损失,损失多少就要由侵害人赔偿多少。对于侵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
    一、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集中措施:
    1、采取自救性措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或警告,或要求其立即删除等等。
    2、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3、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责任承担形式: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二、返还财产属于什么责任和比例
    返还财产是广泛适用于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责任方式,属于损害赔偿的一种。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一)侵权损害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加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侵害,依法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遵循以下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对全部损失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全部赔偿原则应受损益相抵、过失相抵规则等的限制。
    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销,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应由损害额内扣除所受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2、财产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的赔偿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二)停止侵害
    是指侵害人终止其正在进行或者延续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排除妨碍
    是指侵害人排除由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权利正常行使和利益实现的客观事实状态。
    (四)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是指侵害人消除由其行为或者物件引起的现实存在的某种有可能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紧急事实状态。
    (五)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侵害人将其非法占有或者获得的财产移转给所有人或者权利人。
    (六)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指使受害人的财产恢复到受侵害之前的状态。适用此种责任形式的条件有二:一是可能性,即受损害的财产在客观上具有恢复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受损害的财产须有恢复原状的必要。
    (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是指加害人在其不良影响所及范围内消除对受害人不利后果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是指加害人在其侵害后果所及范围内使受害人的名誉恢复到未曾受损害的状态。消除影响是侵害人格权如隐私权、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则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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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9: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