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行为构成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该文章主要介绍了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内容要件、程序和形式要件以及期限要件。主体要件指行政主体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内容要件指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适当、真实、明确;程序和形式要件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具备法定的形式;期限要件指具体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期限要求。 法律分析 具体行政行为构成要件,包括: 一主体要件,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1实施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具有行为能力; 2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在自身法定的权限分工的范围内作出的决定。 二内容要件 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涉及设立、变更和消灭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且合法、适当、真实、明确。 三程序和形式要件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具备法定的形式。 1除即时作出的行政决定外,规定有听证程序,听证程序开始前,行政机关要履行告知; 最后决定正式作出,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程序开始之前,行政机关往往告知行 2行政决定告知,告知是通过送达的方式完成。告知成立的时间以告知到达并为相对人受领的时间为准。 四期限要件, 具体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成立,要具备期限要件。 有法定期限的,期限届满即成立;无法定期限的,60日期满即成立;紧急情况的,即时成立。 拓展延伸 行政行为构成要件的要点与解析 行政行为构成要件是指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活动时必须符合的条件。要点如下:首先,行政行为必须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具有法律依据;其次,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合法性,即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再次,行政行为要具备事实依据,即基于客观真实的事实情况;此外,行政行为还要具备适当性,即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适用于特定的行政对象;最后,行政行为还要具备目的性,即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追求特定的行政目的。通过对行政行为构成要件的要点解析,可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 结语 根据以上要点,具体行政行为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内容要件、程序和形式要件以及期限要件。行政行为必须由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工作人员依法作出,内容必须涉及设立、变更和消灭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且合法、适当、真实、明确。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具备法定的形式,如告知和送达。具体不作为的行政行为还需满足期限要件。通过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可以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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