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情形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监护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另一方有监护能力; 4、如果有其他原因需要变更监护权,一方可以继续改变更监护权。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