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年金的税率是多少 |
释义 | 普通企业不超过实际发放工资的5%是允许全额扣除,金融企业是10%。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一、退休年金个税计算公式 2014年1月1日后退休且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4年1月1日后退休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和个人在2014年1月1日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2014年1月1日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2014年1月1日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照上上述第1项规定征税;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下,可按2014年1月1日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上述第2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绩效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税税率表,3500元起征点,包括工资税率表、年终奖税率表、劳务税率表,个体户税率表等等,简单实用的表格,让您更容易看懂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7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的部分4513,505说明: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起征点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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