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宫颈癌理赔的主要依据是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根据《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无效。因此,是否能够成功拒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无效。”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保险人定期检查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的,应当明确告知被保险人检查的内容和目的。” 3.《保险合同法》第二十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不得免除因保险事故发生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总结:虽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责任免除条款拒绝宫颈癌理赔,但是该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保险人定期检查被保险人身体状况,应当明确告知检查的内容和目的。保险人不得免除因保险事故发生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