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已支付首付,但房屋尚未完工,是否可以进行房屋出售? |
释义 | 房屋交易需要产证办理完成,交易前需清还银行贷款。未获得产权证明的房屋只能进行二手房交易。购买新房需缴纳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办理备案并获得房产证。如房产证未下来,可由开发商将购房合同转至购买者名下,并缴纳相关费用,以获得房产证。银行贷款不一定需要房主的产权证明,只要开发商有整个小区的大房产证即可。购房合同更改无法过户,需等待房产证下来后以二手房名义过户。贷款手续需等待房产证办理完成。 法律分析 只有产证已经办好,才可以正常交易,交易过户前要把你的银行贷款还清(按揭还款不足一年就提前结清,要付违约金给银行) 房子在未办出产权证明时是不可以买卖的,即使你们现在签了买卖合同,也是无法在房管部门办登记过户的,只能做二手房交易。 新房刚买时,房主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交了这三笔钱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对此房产进行备案,然后下发房产证。 房产证没有下来,要看原房主有没有向国家交上述三笔钱,如果没有交,还可以让开发商把购房合同改成你的名字,然后你交这三笔钱,吓得房产证上就直接是你的名字。 银行贷款给第一任房主,不一定需要房主有房产证,只要开发商有整个小区的大房产证就行。 当然,你看中的房子已经开始交月供了,不管房产证什么时候能下来,此房的材料早就在国土资源管理据备案了,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可能靠更改购房合同来过户,只能等房产证下来以后再去以二手房的名义过户了。而且银行说转按揭服务,但是实际上根本不给你办,所以要先等房主把贷款还清,房子没有任何债务后再过户。如果你也想贷款,只能等到房产证办下来以后再办理贷款手续了。 拓展延伸 购房者已支付首付,房屋尚未完工,是否可以要求退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在房屋尚未完工的情况下已经支付了首付款项,是有权要求退款的。购房者在支付首付款后,房屋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构成了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书面要求退款,并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如果开发商拒绝退款,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购房者在维权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如支付凭证、购房合同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在维权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购房需谨慎,产证办好才能交易,交易前要清还贷款(提前还款需付违约金)。未办产权证明无法过户,只能二手房交易。购新房需交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办产证需备案。若产证未下,可改购房合同至名下并交款,等待产证办理。银行贷款不一定要房主有产证,开发商大证即可。已开始月供且无法更改合同,需待产证下来后以二手房名义过户。转按揭服务需等房主还清贷款,无债务后再过户。贷款需待产证办理后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销售代理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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