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产过户后尾款未付清的解决方法
释义
    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办理,没有约定的可协商解决或由第三方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有仲裁协议则申请仲裁。房产过户准备资料包括转移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房产证、行政决定书、买卖合同等文件,如有抵押权需提交同意书,强制转移需提供判决书等,非法人企业转移需批准文件,政府福利性商品房需相关部门批复,拆迁补偿需协议书,共有人同意需意见书,收购或合并企业需批准文件,调拨需批准文件,其他法律规定文件。
    法律分析
    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办理。没有约定的,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法院依法起诉。如果双方依法订有明确的仲裁协议,则应当依法申请仲裁。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应按合同办理,无约定的可自行协商解决,或由第三方调解(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向法院起诉。如双方有仲裁协议,则应申请仲裁。房产过户需准备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相关行政决定书或公证的买卖合同、抵押权人同意书、法院判决书、产权部门批准文件等。政府福利性商品房、拆迁补偿、企业收购或合并等情况需提供相应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还可能需要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2 7: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