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举报人保密的8条规定? |
释义 | 律师分析: 1、受理举报应当由专人负责,在专门场所或者通过专门网站、电话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2、举报线索应当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专用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3、举报材料应当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5、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6、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除因侦查工作需要并经检察长批准外,严禁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7、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举报人在举报时获得的查询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8、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财政部《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举报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受理举报应当由专人负责,在专门场所或者通过专门网站、电话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二)举报线索应当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专用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三)举报材料应当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五)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六)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除因侦查工作需要并经检察长批准外,严禁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七)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举报人在举报时获得的查询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八)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