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交公积金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提取条件。如果公司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关部门会依法责令公司进行改正。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法律分析 如果公司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关部门会依法责令公司进行改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拓展延伸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新、维修自住住房等方面。 那么,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30%。 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提取申请书和提取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者隐瞒相关信息。 另外,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当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人应当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明以及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总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职工和用人单位了解相关法规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提取过程的顺利进行。 结语 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住房公积金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制度,单位和企业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否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单位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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