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缓刑司法局会调查吗 |
释义 | 判缓刑司法局不一定需要调查,法院可向司法局提出审前调查的请求。判决缓刑不是当庭释放,是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刑罚。缓刑与管制不同,缓刑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由公安机关考察并得到单位和组织的配合。管制期满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则不再执行刑罚。 法律分析 一、判缓刑司法局会调查吗 判缓刑司法局不一定需要调查,法院认为有可能判处缓刑,可以向司法局提出审前调查的请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经过司法调查就不可以执行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判决缓刑是当庭释放吗 判决缓刑不是当庭释放,因为当庭释放只适用于无罪的人,而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管制和缓刑的界限 1.管制是具体刑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 2.管制是不予关押、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判缓刑的司法局不一定需要进行调查,但法院可向司法局提出审前调查的请求。判决缓刑并不是当庭释放,而是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刑罚。缓刑与管制有所区别,缓刑是一种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而管制是一种具体的刑种,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一百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五节逮捕第一百三十九条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未说明理由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侦查第十二节侦查终结第二百八十三条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案件事实清楚; (二)证据确实、充分; (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四)法律手续完备; (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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