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双层经营体制 |
释义 | 双层经营体制是一种将家庭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农村经营模式,旨在解决中国农村改革需求的新型经营体制。在这种模式下,家庭负责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而集体经济则对生产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它是一种新型的经营体制,也是我国农业的生产方式和农村的生产关系。农村社会关系的和谐程度决定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和稳定。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内涵及其特征是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以土地“两权”分离为前提,以双层 法律分析 双层经营体制是一种农村经营模式,它将家庭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在这种模式下,家庭负责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而集体经济则对生产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它是一种适合中国农村改革之需,推动中国农村经济大发展的经营体制。这种经营体制是在打破了原来的集体所有、集体集中统一经营的体制之后而建立的。是一种新型的经营体制。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目前我国农业的生产方式,也是目前我国农村的生产关系。农村社会关系的和谐程度决定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和稳定。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内涵及其特征,“双层经营体制”,是一个历史的概念。 二、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 (一)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其土地的所有制性质是劳动农民集体所有制。这种土地所有关系,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产生、发展,并在高级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运行中确立、形成。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完全保留了土地为劳动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这表明它不仅没有脱离社会主义方向,而且使已经建立起来的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得到了自我完善。 (二)以土地“两权”分离为前提。 土地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这是产生家庭经营这一基础层次的前提。实践证明: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实行家庭分散经营的两权分离,一般优于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的两权合一。因为两权分离后,既充分发挥了家庭个人经营的积极性,又克服了集体高度统一经营的弊端。 (三)以双层经营结构为基本特点。 所谓双层经营结构,是指集体统一经营的主导层次和家庭分散经营的基础层次。这两个层次有机结合,形成双层经营的基本构架。从动态的角度看,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的发展、完善并非齐头并进,在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集体统一经营的层次和家庭分散经营的层次在双层经营结构中的比重并不完全相同。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统分结合以统为主;二是统分结合以分为主;三是统分结合,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的比重相当。 (四)以种植业为基本经营内容。 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是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的基本制度,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核心内容又是土地经营权的承包,所以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经营内容是种植业。土地的均等分散承包经营、种植业生产力水平较低及其自身的特点,使种植业中的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具有特殊的意义。 三、什么叫统分结合 是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实行的方式。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 并且,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体制一统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衍生出多种实现形式。 拓展延伸 标题:['2. 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内涵及其特征'] 双层经营体制,是指在国有企业内部,设立两个以上的管理机构,分别负责企业不同方面的经营管理活动。这种体制的基本内涵是,通过设立多个管理机构,实现对企业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 分工明确:各个管理机构根据自身的职能和特点,对企业的各个方面进行分工,形成明确的职责和分工,确保企业高效运作。 2. 权力制约:各个管理机构之间相互制约,防止权力过度集中,保证企业民主经营。 3. 利益共享:各个管理机构根据自身的贡献,享有相应的利益,实现利益共享,提高企业凝聚力。 4. 管理科学:通过设立多个管理机构,对企业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 5. 风险防范:各个管理机构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分配和管理企业风险,降低企业风险。 总之,双层经营体制在保证企业高效运作和管理科学化的同时,有效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结语 双层经营体制是一种适合中国农村改革需求的经营模式,它将家庭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在这种模式下,家庭负责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而集体经济则对生产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它是一种新型的经营体制,也是我国农业的生产方式和农村的生产关系。农村社会关系的和谐程度决定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和稳定。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内涵及其特征,“双层经营体制”,是一个历史的概念。 法律依据 煤炭法(2016-11-07)\t第三十九条\t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善服务,保障供应。禁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 反补贴条例(2004-03-31)\t第三十三条\t出口经营者、出口国(地区)政府不作出承诺或者不接受有关价格承诺的建议的,不妨碍对反补贴案件的调查和确定。出口经营者继续补贴进口产品的,商务部有权确定损害威胁更有可能出现。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1-06-25)\t第六条\t国家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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