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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版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释义
    出版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立案标准为,出版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的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追诉。
    所谓一般认为指行为人动机卑鄙,刊载的内容歪曲了历史或者纯粹是谣言,刊载的内容污秽恶毒,或者是多次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等等情形。
    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引发骚乱、致使民族矛盾激化、引起民族冲突的,等等。
    构成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
    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
    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裘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裘、侮辱妇女罪。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出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在审判实践中,行为人往往既
    强拿硬要,又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先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后
    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人为满足其寻求开心取乐的流氓动机一般会实施多个行为,这时只以本罪一罪认定。
    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寻衅滋事罪由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要件四个要件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因此其破坏的是社会的公共秩序,而非一特定方面的社会秩序或者社会关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裘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裘、侮辱妇女罪。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条,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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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