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后婚姻关系解除。再婚需要判决书和生效证明。诉讼离婚需符合特定条件,如重婚、家庭暴力等。失踪宣告后可准予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满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不需要。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者选其一即可。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则是其中一方起诉。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准予你们离婚,判决生效后你们的婚姻关系即解除。如果你们以后还要再婚,除了判决书,还需要到法院开一份生效证明,现在也可以去开,以后再婚和财产过户都是要用到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办理法律程序? 离婚后,办理法律程序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视权等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并双方签字确认。接下来,将协议书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查。法院会安排离婚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则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双方需要办理离婚证书,可以前往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办理完成后,离婚程序正式结束。请注意,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 结语 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到民政局办理手续,而诉讼离婚则是其中一方起诉。法院已判决准予离婚,婚姻关系解除。如需再婚,需开具生效证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具体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失踪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一年后可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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