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去民政局办理吗 |
释义 |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 一、有离婚判决书没有离婚证算不算离婚 有离婚判决书没有离婚证算离婚。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结果写成的法律文书。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离婚起诉的条件如下: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起诉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提交起诉书,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二、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能再婚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判决书生效的,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再婚。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应当立即解除,男女双方可以自由的选择是否再婚,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出具的离婚判决书还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就还没有解除,当事人必须等到判决书生效后,才能进行再婚。 三、什么时候算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此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作出之日,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消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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