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证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农村土地证丢了的可以由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补发。 土地证补办流程大致如下: 1.准备好以下材料:补办申请人身份证明;补办申请人的用地证明文件;补办申请人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 2.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三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作废公告。 3.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一、房产证补办加急多少天 大概需要15个工作日以上。应先在补办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包括:所遗失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权利人姓名、图幢号等,遗失声明15日后。持遗失声明的报纸、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到我局申请补发。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宅基地房产证怎么补 要补办农村宅基地房产证的,需要向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原登记机构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登记部门可以确认申请人已领取证书的除外); 4、已设定他项权利或预告登记的,应出具权利人提供同意办理遗失登记的书面证明原件; 5、刊登《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6、登记部门提供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申请人确认)。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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