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现行公司法第142条作出修改,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将现行规定中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修改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增加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情形;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延长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 一、股份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转让需要提供材料: 1、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2、股权转让合同书; 3、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 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5、原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7、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转让双方) 股份转让是通过股票的转让而实现的。股票转让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让与他人,从而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