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望权怎么限制时间 |
释义 | 可以依法限制探望权的时间的方式是:一般应当由父母自行协商进行合理的限制。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且双方约定的限制条件不得达到法律规定的,阻碍探望权人行使探望权的程度,否则无效。 一、孩子探视权多久有一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并未对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时间和次数作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对子女法定的探望权,而对方承担法定的协助义务。对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次数等事项,一般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父母双方具体的情况作出判决。 二、不支付抚养费有没有探望权 不支付抚养费有没有探望权如下:离婚后,一方往往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此双方会因子女探视权而产生争议。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此外,父母有义务抚养子女,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探望权是法定权利,抚养费也是法定义务,两者不相互依存。权利主体在支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后探视权规定几天? 离婚后探视权的具体时间一般是由父母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当发生父母双方不能就探视权的行使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需由法院以裁判的方式确定探望权如何行使时,依然必须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以子女本位为出发点进行裁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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