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军人只要取得个人所得税法列举的十一项所得均要申报缴纳个税,和从事的工作、职业无关。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法律依据: 《在今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退役军人符合国家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