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律师写的才有效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律师写的才有效吗? 离婚协议不一定要请律师写。当事人可以自己写离婚协议,也可以请律师帮忙写,一般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离婚协议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己书写的离婚协议更便于双方理解和婚姻解除后的履行,还可以节省一笔律师费;请专业律师协助书写的,会使内容更加的准确,也能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利益。 自己写离婚协议书一般要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2、明确子女的抚养权 具体而言,子女抚养权可以是由一方抚养,也可以是由双方共同抚养,还可以是分别抚养一段期限。 3、明确子女抚养费 按规定,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向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主要包括支付标准、支付方式等问题。 4、明确探望权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周期以及中止探望权的情形可以避免离婚后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抚养子女一方的生活安宁。 5、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地,夫妻共同财产既包括积极的财产如动产不动产和债权等,也包括消极的财产如债务,夫妻应承担的国家税收、行政罚款等。 6、明确赔偿补偿。 7、明确困难救济。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通过以下手续办理离婚证: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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