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发包的工程是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且经过批准的可以直接发包。在这种可以直接发包的工程中,具体而言,其种类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抢险救灾的、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并且还有两种是可以直接发包的,即技术复杂或者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